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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心城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专项工作,我局沈明总工程师带队到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