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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部分收费站更名有关事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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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绕城高速公路

西南段部分收费站更名有关事宜的批复

黔府函〔2018〕75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贵阳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部分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18〕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阳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曹关收费站更名为白云收费站,上麦收费站更名为观山湖收费站,王宽收费站更名为经开收费站。

二、贵阳绕城高速公路西南段白云收费站、观山湖收费站、经开收费站收费期限、收费里程、收费标准按照原有批复执行。

三、收费工作由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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