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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湄潭县湄江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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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湄潭县湄江水库等6个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18〕77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审批湄潭县湄江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遵府呈〔2017〕2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湄潭县湄江水库,凤冈县西山水库,习水县大茅坡水库,赤水市金龙水库、牛二洞水库、丙安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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