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8〕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5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扎实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省的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现将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郭瑞民(副省长)
副主任:孙学雷(省司法厅厅长)
李荣(省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委员:李京强(省司法厅副厅长)
温贵钦(省公安厅副厅长)
戴世驹(省法院政治部主任)
汤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田军(省招生考试院院长)
朱恩鼎(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姚炯(省无线电管理局党委书记)
郭智翰(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刘强(贵州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唐经明(成都局集团公司贵阳铁路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承担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李京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司法厅代章。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