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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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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8〕9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5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扎实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省的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现将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郭瑞民(副省长)

副主任:孙学雷(省司法厅厅长)

李荣(省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委员:李京强(省司法厅副厅长)

温贵钦(省公安厅副厅长)

戴世驹(省法院政治部主任)

汤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田军(省招生考试院院长)

朱恩鼎(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姚炯(省无线电管理局党委书记)

郭智翰(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刘强(贵州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唐经明(成都局集团公司贵阳铁路办事处纪工委书记)

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承担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李京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司法厅代章。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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