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中桥水库等3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
黔府函〔2018〕86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优化调整中桥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遵府呈〔2018〕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中桥水库、洛江河、喇叭河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请根据调整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源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