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你委《关于请求印发〈六盘水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及〈六盘水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请示》(六盘水经信呈〔2017〕1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六盘水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六盘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发挥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应用牵引、市场导向,技术创新、优化布局、集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六盘水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以窄带物联网为技术主线,以示范区为主要载体,大力培育和引进物联网骨干企业,加快物联网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着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不断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形成“全域网络+公共支撑平台+物联网产业+智慧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和产业体系,在农业、工业、环保、旅游、交通、住建、智能制造、综合治理、医疗、物流、教育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六盘水建设成为物联网技术、产业、应用的特色创新示范城市,打造成立足西南、辐射和影响国内的物联网研发制造基地、产业应用高地、投资集聚区和最佳体验地,将六盘水打造成为天人合一、以人为本的“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物联普惠样板城市”。
三、你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阶段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规划》作为本地本部门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蓝图,根据自身特色优势发展特点,积极开展物联网产业相关智慧应用、示范应用,形成“一体系”引领、“五基”发展、“多区”支持的物联网产业发展格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