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你委《关于请求印发〈六盘水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及〈六盘水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请示》(六盘水经信呈〔2017〕1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六盘水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六盘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的重要方向,在通信网络、交通运输、服务型数字经济、能源产业、新兴技术、凉都特色数字经济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形成具有六盘水市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为深度融入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把六盘水市建设成数字经济发展的西南总部基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你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阶段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规划》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数字经济发展的蓝图,加快谋划和布局数字经济,构建数字流动新通道,释放数据资源新价值,激发实体经济新动能,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发展数字经济主体产业,促进三次产业数字化融合,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8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