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142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55件,市政协提案87件。为认真做好2018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二、严格时限程序,有力有序推动工作
(一)按时答复。
1.主办或会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各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上传相关平台系统,主办单位要及时综合汇总答复意见,于7月30日前按要求答复代表或提案者。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办复的,经交办机关同意,可适当延期,最迟不得超过9月30日。
2.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市政协领导牵头督办的建议或提案,各主办单位将办理意见综合汇总后,除上传相关平台系统外,还须在6月30日前按要求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形成答复文稿,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定后,于7月30日前答复代表或提案者。
3.独办和分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对于独办(由一个单位单独办理)或分办(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由独办、分办单位在7月30日前按要求直接答复代表或提案者。
所有办理复文,分别向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平台系统和市政协提案平台系统上传。
(二)及时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主办单位、独办单位和分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全文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二次办理。对代表、提案者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要主动登门拜访,详细了解原因,对应当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落实;对暂时难以解决或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二次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提案者,并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
(四)认真总结。在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对全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办理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情况应包括:本单位的主要经验和创新做法,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解决情况及典型案例,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办理落实的最新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三、狠抓办理落实,确保建议提案落地见效
(一)密切沟通。各主办单位、独办单位和分办单位要坚持“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全过程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建议,确保沟通率100%。对涉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民生问题的建议提案,要采取现场办理、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邀请代表、提案者参与办理,共同协商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协同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指导、主办单位牵头统筹、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分办单位及时沟通,确保无缝对接、形成合力。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牵头组织会办单位,采取召开协调会、推进会以及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建议提案所涉意见建议的研究,共同研究提出吸收采纳的措施,共同推进办理落实。
(三)加强调研。坚持问题导向,与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相结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办前综合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并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
(四)开展“回头看”。对办理答复中承诺解决、计划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建立跟踪落实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跟踪落实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
四、严把答复审核关,提高办理答复质量
(一)提高质量。要提高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切实做到“四个明确”,对已经解决的,要明确结果;对正在解决的,要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对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要明确计划目标和解决办法;对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原因。办理复文要做到文字精炼、用语规范、逻辑清晰、内容实在、数据准确、态度诚恳。
(二)规范格式。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盘水市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78号)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并在文件附注处标注是否公开。
五、严格督导考核,提升整体办理水平
(一)重点督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并邀请相关代表或提案者,加大对事关重点领域改革、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的督办、调研、协调、指导力度。
(二)台账管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并通过定期通报、上门走访、随机抽查、电话催办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进度、网上办理、结果公开等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办理工作任务。
(三)登记错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建议提案办理错情登记制度,对敷衍应付、文不对题、张冠李戴、格式不规范等情形进行退回重办、登记汇总,严把答复意见审核关。
(四)严格考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结果公开、综合考评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实行负面清单通报,纳入市直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分办目录六盘水府办函〔2018〕40号附件1.xls
2.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分办目录六盘水府办函〔2018〕40号附件2.xls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