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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的“硬件”配套——专家谈总体规划改革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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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提出,要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系改革,全面开展规划期至2035年的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017年,北京、上海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分别获批,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也已经全面启动。近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规划师王富海结合自己参与过的历版深圳城市总体规划经验,从空间结构、空间政策等方面,探讨城市总体规划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城市发展的“硬件”配套等方面提出建议。

总体规划是什么?如果说总体规划是撬动城市发展的一根杠杆,其选择的支点是什么?“答案是空间。”王富海说,我们对城市功能、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的投入,都将反过来撬动城市未来的发展。“而空间就是核心,对城市所有的干预都要考虑其对空间的影响有多大以及对空间的需求有多大。”

总体规划要解决的首要内容就是城市性质。“如果要给深圳定一个城市性质,我认为应该是‘全球最高密度创新宜居的超大城市’,因为高密度是深圳在城市化发展中面临的最为复杂的问题。”王富海认为,总体规划能解决的是对空间有绝对影响的要素安排问题。这里的“要素”,指的是会影响城市总体结构的要素。

“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同时,既然总体规划无法解决所有问题,那就需要借助城市规划的多层次、多系统、多手段来发挥作用。”王富海认为,总体规划只能解答宏观层次问题,其规划意图需要通过规划体系逐渐传递。

总体规划作为一种城市发展决策,需要通过立法使其成为关键的空间政策。“只有如此,总体规划才能真正成为城市施政者手中的有效工具。”王富海说。

首先是住房政策。王富海认为,今后城市的竞争不再是人才的竞争,而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住房政策实际上就是人口政策。

其次是公共设施政策。“所有的公共设施建设都应该是在政策约束下完成的,决不能对城市的未来格局造成破坏。”王富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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