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 胡浩)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五年来,我国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但农村教育能力和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教育部《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指出,全国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累计达到2379个,占全国总数的81%。但仍有一定数量的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校舍、功能室、运动场、食堂、教师周转宿舍等规划不科学,建设标准低,仪器设备及信息化装备滞后。教学点和小规模学校没有设置办学标准或建设标准太低,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盲目撤销必要的教学点和农村小规模学校,给农村偏远地区孩子上学带来困难,辍学情况重新抬头。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对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方便农村孩子就近入学和留守儿童照护。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依法提高教师待遇,编制、职称评聘等向小规模学校倾斜。通过“互联网+”教育、对口支教等方式,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据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统计,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呈“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县城大规模学校”基本格局。2016年全国不足百人的小规模学校共计12.31万个,其中,乡村小规模学校有10.83万个,占乡村小学与教学点总数的56.06%,占全国小规模学校总数的87.98%。
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邬志辉认为,由于我国地域广袤、环境复杂,许多农村地处偏远山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保留并建设好一定数量必要的小规模学校,有助于农村儿童就近入学、控辍保学。要动态把握人口变动趋势、科学配置关键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城乡教育力量,办出“有温度”的乡村教育,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