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市规批(用)

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钟山华庭1号、2号楼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批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六盘水华飞新都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盘水泰久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位于钟山片区区府北路西侧、水西南路以东的钟山华庭1号、2号楼项目,依据相关规划与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土国用〔籍〕第20060111号、黔〔2018〕钟山区不动产权第0018659号),经2018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6571.86平方米,其中六盘水华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土地1309.75平方米(市土国用〔籍〕第20060111号),六盘水泰久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土地5262.11平方米(黔〔2018〕钟山区不动产权第0018659号),宗地范围及四至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为准。

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比例不超过20%;地块容积率≤7.7,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5%。(用地红线图201534号及规条字〔2015016号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红线图2015-6-3号及规条字〔2015055号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原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20000201611200号收回作废。

                             201866

(此件对外公开)

上一篇:
下一篇: